預先確認委任報關

摘自關務署網站

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3150?cntId=11c8861747b54153863dd6323122466a

為防杜民眾個資遭盜用報關進口違法管制物品或幽靈詐騙包裹,導致民眾或報關業者無辜受害,海關將於110年12月28日起實施預先委任報關新制,進口快遞貨物倘未經進口人預先委任確認,貨物將無法報關進口。

為免影響快遞貨物通關秩序,並給予業者及民眾充足適應期間,新制預計將分三階段逐步擴大實施。

第一階段自110年12月28日起,以已註冊實名認證APP,但回復遭冒名報關及推播多次未回復之名單為實施範圍。

第二階段自111年3月1日起,開放民眾透過實名認證APP自行設定以其名義報關進口貨物須經其確認是否為其進口貨物。

第三階段自111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。

詳細說明及操作方式請參閱 關務署網頁

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3150?cntId=11c8861747b54153863dd6323122466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