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包規則適用寄台灣包裹。
寄香港免課稅,只要不是違禁品都可以寄。

一)食品類

  1. 每箱總重不可超過6公斤
  2. 避免整箱都是相同的產品
  3. 食品類與其他非食品混箱時,不可超過5公斤
  4. 奶粉3罐內
  5. 寵物食品含肉類加工不能寄
  6. 酒一箱3~6支不要裝其他物品,需附收件人委任書,走正式報關。請參閱紅酒託運。
  7. 茶葉類不得超過3公斤。

二)保健、護膚、化妝品類

  1. 每箱總重不可超過7公斤
  2. 與食品類混箱時,食品類重量不可超過6公斤
  3. 單一品項(同條碼產品)不可超過12瓶(罐)
  4. 每箱總數合計不可超過36瓶(罐)

三)精油類

  1. 每箱總重不可超過 7 公斤
  2. 不可整箱都只寄精油
  3. 500ml精油每箱最多限5瓶
  4. 50ml、100ml精油每箱最多限12瓶
  5. 與食品類混箱時,食品類重量不可超過6公斤

四)紡織品

  1. 衣服、褲子、YPL等,合計不可超過20件
  2. 羊駝被限1件
  3. 全新鞋類上限4雙

五)家電、電器、電子產品類

  1. 每箱限1件
  2. 有電池需拔除,否則不能寄

六)其他

  1. 名牌包一箱1個,不要裝其他物品
  2. 香水是航空禁品,不能寄。
  3. 潘朵拉等飾品一箱不超過10個
  4. 行李箱可直接寄但注意材積重量

七)私人回國行李請註明【舊行李衣物】,無需明列細目,行李無2件之限制。若有新購商品請依上述方式打包另外裝箱。

八)每一航班內,同一收件人勿超過2箱。若超過請使用不同收件人或分不同航班寄出。

九)裝箱物品不可違反空運違禁品規定。

十)澳洲寄台灣之申報金額需在新台幣2000元內,否則將有徵稅之可能。

十一)超量或超重有可能被海關扣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