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順利通關請民眾跨境網購應注意輸入規定(轉載)

財政部關務署表示,民眾跨境網購、親友餽贈或透過代購進口物品,經常以快遞形式運送至臺灣,惟應注意相關輸入規定,部分貨品(例如:食品、健康食品、藥品、動植物產品等)須相關主管機關同意或查驗合格,始得進口,為利相關主管機關查核(驗),依據空(海)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,須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,不得以快遞簡易申報單方式通關。
    財政部關務署進一步說明,貨品主管機關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產業,基於政策目的,對特定貨品有輸入規定,例如:維他命、益生菌、魚油、貓狗食、醫療器材等。鑒於輸入規定繁多,民眾如不諳相關規定,進口前請至「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/通關簽審查詢/其他相關查詢/(GC473)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」。關務署提醒民眾務必於跨境網購時,確認各貨品主管機關輸入規定以免無法立刻提領貨品,甚至依規定須被要求退運、聲明放棄或遭裁罰,將影響通關。
    財政部關務署最後呼籲民眾網購保健藥品時,應注意藥品成分標示、包裝數量及藥品主管機關相關規定;部分高劑量維他命或保健食品在國內被列為藥品,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輸入許可文件後始准放行,民眾可善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」查詢相關規定(電話:(02)2787-7688、網址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3928&r=1964228175),並且線上申辦「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」,以利貨物快速完成通關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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